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2020-12-25 09:06:03    来源:魅力城市网

本网讯 纪保 潘登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2020年12月22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欢乐祥和。

《通知》指出,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年,特殊重要年份、重大活动密集,叠加元旦春节人情往来等传统习俗影响,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把“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防“节日病”。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总结提升,及时完善制度,填补空白地带,避免监管盲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新阶段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紧盯重要节点,做实监督首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偏差。要精准发力,充分运用税票管理系统、公车管理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资源,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暗访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轮次、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打出查纠“四风”组合拳,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要创新方法,通过查阅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报告,精准有效发现“四风”问题线索。紧盯享乐奢靡之风和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坚决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进行严肃问责,充分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筛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要建立健全值班受理、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各类信访举报能够有效处置、重大突发情况能够及时上报。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保障有关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省、市纪委监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

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现金、微信红包、预付卡、土特产等礼品礼金;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度假等活动;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严禁违规饮酒;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据悉,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专区、官方微信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举报渠道,并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持续巩固“严”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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