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评价暂行办法》,为规范化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2020-12-26 09:13:50    来源:魅力城市网

本网讯 纪保 潘登

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政治生态评价,协助党委(党组)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评价暂行办法》,为规范化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精准选取评价对象。将各县区党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评价对象,每年评价一次。评价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坚持责任导向、分工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坚持结果导向、精准画像,紧盯关键少数,突出政治监督,切实增强评价实效。

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共设置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责任落实、政治文化建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利益等8项,并细化分解为26项二级指标和72项三级指标。

认真采集评价信息。主要采取6种方式采集评价信息。在日常监督方面,主要围绕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政治谈话,由市纪委监委协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与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政治谈话。围绕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责任落实、廉洁从政等情况,与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通过列席或参加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有关会议,听取专题汇报,查阅会议记录、批示要求等相关资料,开展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评价信息。在专项监督方面,主要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收集分析相关评价信息。在智慧监督方面,主要通过信息化监管、大数据比对等手段,收集有关评价信息。在巡察监督方面,主要通过与巡察机构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收集评价信息。在线索办理方面,主要通过问题线索处置办理,透过违纪违法问题表象,分析产生问题根源,查找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在延伸评价方面,主要通过与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市委各部委和市直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收集被评价单位在履行自身职责、意识形态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违纪违法、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平安建设、解决民生问题、服务企业群众、接受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各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每年12月20日前分别向联系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报送自评报告,各县区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形成监督评价报告,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出)机构根据县区党委的自评报告、县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评价报告,对联系县区和监督市直单位的政治生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专题评价报告,每年12月31日前报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时,对各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形成个人评价报告,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政治生态专题评价报告在向各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反馈的同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并呈报市有关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个人评价报告呈报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并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政治生态评价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谈话提醒、提出建议,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治理,促进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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